2024年,辽源市消防救援支队认真贯彻上级部署要求,牢固树立“防胜于救”和“曲突徙薪”的工作理念,聚焦党政主责、综合治理,推动完善责任体系,积极创新治理方式,夯实队伍能力根基,不断优化服务保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沈德生书记、程宇市长、王军常务副市长等市领导16次带队检查、12次听取专题汇报、8次调研消防工作并作出批示指示。
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将消防工作纳入议事范畴,市政府年初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印发消防工作任务和职责清单,每季度考核问效,以责任落实倒逼任务落地。市人大将“三管三必须”、养老机构、高层建筑列为重点调研事项,推动消防责任落实。
市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出台消救委议事和约谈《工作规则》,持续开展4轮次全市消防工作明查暗访,专题印发3期《督查通报》并督办问题整改。
坚持“抓大防小、控新改旧”,支队、大队、监督员、乡镇街道消防文员四级常态化开展火灾风险分析研判,支队“一办三中心”(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公室、监管调度中心、法务中心、火调中心)规范化运行。支队监管调度中心下发《工作指令单》13份,发布“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任务90项。
提请政府印发《进一步强化火灾防范和隐患整治措施的通知》,厘清11个重点部门监管责任,向行业部门发送《工作提示函》75份。
会同市民委、文旅、教育等6个行管部门,分别召开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现场会,“标准化”推动行业部门消防监管责任落实。
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工作主线项工作任务,组织一系列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盯六类突出风险隐患,集中开展5个专项治理,检查各类重点场所1.3万余家,整改火灾隐患2.1万余处。
开展打通“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专项行动,累计整改安全疏散类火灾隐患1774处,拆除违规设置的铁栅栏、防盗网、广告牌5170处、1.08万平方米。
开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出台《辽源市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推广安装智能阻止系统1040套、建设充电端口5129个,519个小区3.37万辆电动车实现“人车绑定。开展“五抓五强五提升”专项行动,划分3个阶段、部署5个方面、落实20项措施,全市714家重点单位突出风险隐患彻查彻改。
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深化基层消防治理工作指导意见》,累计挂牌成立乡镇街道消防救援委员会47个、消防工作站47个,派驻消防文员、配备专兼职事业编人员115名。以东辽大队为试点,通过委托执法明确乡镇(街道)承担部分消防行政执法事项,进一步完善消防监管体系。
编印《“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指导手册》,结合“警地融合”专项工作,将严防“九小场所”亡人火灾事故作为公安派出所“三零”创建考核重要内容,组织派出所民警、辅警开展大培训活动,累计排查确定“九小场所”1.6万家。持续开展遏制“小火亡人”专项行动,组织网格员对9000余名特殊人员进行包保,严格落实三级防控措施。
优化支队法务中心“业务骨干+法律服务团队”模式,大力加强法制业务骨干人才培育,依托社会资源为参考人员提供学习平台,支队2名法制岗位人员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定《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执法检查考评工作方案》,建立“每日网上巡查、每周执法公示、每月质态分析、季度执法通报、半年执法考评”机制,全方位动态监控监督执法质态。持续开展法律文书(案件)预审制度,全年共预审法律文书1834份、执法案件380件,提出整改意见2828条。积极推动《辽源市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立法工作。
持续推动消防智能监测及远程监控系统建设,不断完善系统项目功能,进一步构建“智慧消防”全面火灾防控体系,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服务机构进行运营维护,实现让“专业人干专业事”,有效提升社会单位监管效率。
市委市政府将“提高消防行政审批效率”、“消防柔性执法”纳入加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行动内容。
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将一般程序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推行消防柔性执法,对风险等级较低、安全信用良好的企业减少监督抽查频次,做到无事不扰。开展“接诉即办”,推动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
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开展跨区域“双随机”抽查,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推行首办负责制和容缺受理机制,出台服务经济发展十二项措施,实施“首违不罚、轻微减免”,共对25家企业减免罚款11.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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