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灭火救援装备器材(特种防护)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市斯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浙江省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灭火救援装备器材(特种防护)采购项目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方式:1)现场获取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3楼306;(2)电子邮件获取:(邮箱:;备注获取相应项目采购文件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同时须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联系电话:)。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或扫描件:①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③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④供应商报名登记表。采购代理公司将以邮件的方式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及时查收并邮件回复确认。 文件售价:¥5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售后不退。
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2)(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
1.获取采购文件时汇款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SZJS2024165G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5.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开标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记录。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如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9.本项目相关公告在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九盛丽景花园6-1-2003室
电话:0472-5889996
邮箱:554410236@qq.com